我在7月29日進入公司8閱4日下班後傳簡訊給公司'同事'告知他我日後不去了,因為時間和金錢不相等,而當時他在電話中只說'你想清楚就好了'然而事隔2天後我想到薪資是每個月5日發怎麼遲遲沒通知我去領薪水,於是打給'同事'問清楚,於是他告訴我:公司說你這樣零時離職沒趙正常程序辦理離職這樣算曠職,因為正常遞辭呈要1~2個星期前遞,而且就算要領薪水也是下個月(9月)五號,如果我有不滿叫我找勞委會,我真的覺得很欺負人
好的我的問題是
1,一開始就沒有'公司'來跟我面試而是電話通知叫我7月29日報到,報到當天就只有那位同事告訴我上下班時間am10:30~pm11:00,試用期一個月,試用期間一天1000元,從沒說過曠職離職的問題,直到離職的那通電話中也不說明,直到事隔兩三天我問起才跟我說公司規定,這樣合理嗎??
2.明明是'試用期'我以"日薪"計算,我這樣臨時離職可以算曠職嗎??怎麼算??
3.7月~8月這幾天的薪資9月才能領,這樣合理嗎??
4.薪資是否不符合規定?? (一天12.5小時1000元)
5.試用期間公司是否可以不必替我加勞健保??(我知道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不必加,但是'公司'開了6~7間分店,一家一個員工也不只五人了,而且薪水是領現金的沒有薪資證明)
6.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?哪裡可以申訴??
- 2013-08-07 03:43:39 補充
有一點我覺得很奇怪,明明有統編買公司用品卻不用統編,平時店家買賣也沒開發票,我也沒看到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,員工新水也是領現金不會有扣繳憑單這回事,大家都不用繳稅真好,這份工作是否很'難得'??
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-Text RSS service —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'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's site,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.org/content-only/faq.php#publishers. Five Filters recommends: 'You Say What You Like,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' - http://www.medialens.org/index.php/alerts/alert-archive/alerts-2013/731-you-say-what-you-like-because-they-like-what-you-say.html